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的房屋,
结婚后夫妻双方共
同居住使用的,离婚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没有相关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如何分割?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三、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如何分割?
这类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