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几条第几款的规定

2019-07-23 23:2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不按异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312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1355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60230,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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