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前几天有人来我家侮辱我,打我。然后我和她打了起来。她就让她的儿子回来打我。她带着儿子和两个女儿。来我家找我理论。理论中她儿子先动手,打了我爸。我看把我爸打伤了。我就拿着刀冲了出去。把她儿子砍伤了。请问这算是正当防卫吗?

暴力伤害
2019-07-23 23:24: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2.正当防卫必须具有如下构成条件:

    (1)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要求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对于合法行为和第三人不能进行所谓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即目的要具有合法性与正义性。

    (3)正当防卫的实践条件,即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现实存在的和正在实施的侵害行为,而提前防卫或假意防卫都不属正当防卫,否则行为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4)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即防卫的方式与强度的适当性,防卫强度必须与侵害强度相当,以足以有效制止侵害为应有限度。

    3.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是以过错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与公平原则为例外。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对产生的结果,除刑事责任外的其他责任并没有免除,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同时收集相关的证据,就关于民事的争议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