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从2002年6月一直在一家公办的养老机构聘用的合同制工人。单位从2008年开始给我交了养老保险,2013年交了医疗保险,现在该养老机构拟推行公建民营,把职工和老年人打包给承包商,像我这样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不足五年(实际不足二年),不想到承包商哪里 去工作该怎么办?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及赔偿金,经济补偿、赔偿金怎么算,2008能以前的养老保险,2013年以前的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要求补偿?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4 14:51: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