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可以改,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孩子父母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