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样出修改姓名的证明

2021-10-02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据《户口登记条例》变更自己的姓名。办理姓名变更登记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村委会可以出具申请更改姓名证明信。那么怎样出修改姓名的证明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更改姓名申请书范本,希望能对您学习和实践应用有所帮助。
怎样出修改姓名的证明

一、怎样出修改姓名的证明

村委会出具申请更改姓名证明信,通常需要如下内容:

更改姓名村民、身份证、住址、更改理由、证明属实、村委会盖章和日期。

更改姓名证明 (范文)

证 明

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中名字与现用名不符,造成诸多不便,现申请由_______改为 _______,请上级单位给予修正。以上均属事实。

特此证明。

______村委

____年____月___日

二、怎么写更改姓名申请书

更改姓名申请书范本

XX省XXX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性别:X,民族:XX族;

户籍住址: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XX年X月X号,身份证编号:440XXXXXXXXXXX

于XX时在XXX学校毕业,工作单位:X(无工作单位就写暂无工作单位)

由于当时起名草率,且时间紧迫,用字简单,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且字形结构相同,名字与社会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与同校的很多学生名字相同,和很多犯罪人员的姓名相同,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同名字的情况,导致亲朋好友之间常拿名字与姓名相同人士相比较,成为亲朋好友之间取笑的对象,给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不必要的精神烦恼。

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望贵局同意申请更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三、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情况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办理姓名变更登记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村委会可以出具申请更改姓名证明信。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怎样出修改姓名的证明”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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