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母亲2018年12月21日由于车祸造成12节胸椎压缩性骨折,2019年4月3日签定赔偿协议,中间没有拍片复查,4月8日去医院打钙针主任要求拍片,检查发现第九节胸椎存在骨折要求手术,应该怎样维护权益

2019-07-25 04:43: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架造成骨折,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应当安排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责任并且赔偿损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在我国现行《合同法》中,没有在分则部分作出专门性的规定,其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因此应该适用《合同法》总则部分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有关规定。只要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符合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是协议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认为就应该确认该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符合合同法关于胁迫、欺诈、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的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也当然享有主张该赔偿协议无效或主张予以撤销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