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性格不合,常年分居,收入都各自支配,对方现在要去离婚,还要分割共同财产,本人自己贷款买车,车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车贷又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19-07-25 08:4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 人民法院才准予的离婚: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拥挤等客观原因;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 参照以下内容: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男方的房产首付款时其父亲所出,该房产如果是婚后所买,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特殊约定。这种情况下您可要求对房产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男方应进行补偿。 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需听取其本人意见。小孩判给一方的,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为固定工资的20%-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