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把房产证抵押给银行贷款后又把房产证抵押给私人贷款,私人贷款好像没到房管处登记抵押不知道他是通过什么渠道房产证现在在私人放贷那里,现在银行的贷款已经到期两个月,而私人贷款的款项也无法还清,请问这种情况房子能卖吗?如果房子被强行处置的话银行和私人贷款会是哪一方?

2018-08-18 18:0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将房子抵押给银行,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否符合房子抵押贷款的条件,然后准备好需要的申请资料就可以。
    一、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贷款用于购房的,还须满足我国境外人士购房有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6、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可以要求法院将房产拍卖。抵押不要紧,这只是说明债务人欠银行的钱,如果房子拍卖出去,把欠银行的钱还了,房子可以交易,而且房款肯定有剩余,剩余部分可以偿还他的债务。
    一般做银行抵押贷款的额度是房产市值的一半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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