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当时在QQ看点上面评论了一个人,也没有骂他,没有侮辱他,然后第二天就有一个人辱骂我,和我评论的那个不是一个人,各种带父母的骂我,骂我妈在除夕夜死,还侮辱我的人格,诽谤我,我这几天精神已经快要崩溃了,他骂我我不会在意,但是他侮辱我的父母,而且几乎他回复我的每一句话都在诅咒谩骂我的妈妈,我这几天意志也一直很消沉,有时候就想自杀,他在QQ看点里面骂的我,也没办法加他的QQ,我也不想报警,但是想尽快解决这件事,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2019-07-25 16:1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息辱骂,能用法律保护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涉嫌侮辱罪诽谤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n债权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n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问题。
    n但是,对于利用民间借贷进行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或者暴力催收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 所谓诽谤,必须是公开的对外界散布有损你声誉的言论,以至于对你的名誉造成影响才能成立,而且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即诽谤罪。如果仅仅是打电话威胁你本人,没有对你的声誉造成影响。
    这就不是诽谤而是骚扰。你可以对方对你进行骚扰和威胁,违反治安处罚法报警。如果涉嫌被诽谤,可以到附近派出所报案。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