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正常在公司上班有证据没有迟到,忘记打卡公司按照空工处理还扣出三天工资这种行为合理吗天工资这种行为合理吗?你好请问正常在公司上班有证据没有迟到,忘记打卡公司按照空工处理还扣出三天工资这种行为合理吗?

工伤索赔
2019-07-26 10:1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你的月工资2500元,公司对其经济处罚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0元(2500元×20%),因此,若公司以迟到为由扣除超过工资20%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退回超额的罚款。
  •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 工资属于劳务报酬的一种主要形式,是用人单位给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它以现金、银行存款、五险一金等形式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小企业公司工资总额应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在发生群体工资被拖欠之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是必须的,然后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再不行的,就去法院起诉。不过,这种拖欠工资的,涉及到的员工较多,要你们都参与仲裁、诉讼的,那么可能会有难度,所以,为了能够尽快争取到工资,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找个专业律师,擅长解决劳动纠纷的那种,去代表你们参加仲裁或是去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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