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乙方)于2019年3月1日。租了一套两室一厅85平米的住房(清水房,没有家具家电,空房)。租金4000一年,押金500,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由乙方购买厨房厨具一套,费用在次年租金里面扣除。截止今天2019年4月29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交清三年的房租,且只限几天时间。若未交清租金,甲方要求乙方搬家。请问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吗?一般租房违约金是怎么赔偿的啊?

2019-07-27 10:5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中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你可以继续租赁,“买卖不破租赁”,这是行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2、房东的行为是否违约,要看你们当初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有就是违约,没有就不违约。
  • 与房产中介签了合同违约的,要按合同约定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房产中介合同的违约,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房产中介的中介费损失,损失包括为促成房产交易而支出的费用以及预期的中介费损失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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