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套房产,现在我单位要建新房,规定先首付三成,其余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我现在没有首付款,现住房短期又卖不掉,请问能否用现在房产做抵押贷出首付款,然后再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可以的话,房产做抵押贷首付款用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

2018-08-19 10: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二套房贷款条件
    1、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且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2、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并且符合国家二套房认定标准;
    首付比例
    1、购买商品房的(含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楼盘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购买二手房的,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如下:
    1、申请: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提交资料。
    2、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
    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若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
    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整个过程也就完成了。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需满足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
  • 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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