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居间合同上写的批贷后7日内过户以及最晚的过户日期。但是买卖合同上只写了最晚过户日期,没有提到批贷后7日内过户,请问过户日期以哪个为准,如买卖双方有一方不愿意批贷后7日内办理过户,会按照居间合同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吗?

2019-07-27 14:10: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双方都存在违约的情况,那么这要各自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不能因为双方都有违约的情况就不承担违约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120条规定,违约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任何一方只要违约都应因自己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是行使抗辩权而产生的违约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 一般为: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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