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介和买方在不告知卖方情况下私自将买方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欺骗业主去二手房交易市场面签,是否算违约?

2018-08-19 12:0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二手房卖方违约怎么办,可以这么办: 表面上看来,卖家毁约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房价上涨,卖家觉得不划算,所以找各种理由毁约不卖了。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已经签署了购房合同,就算还没有网签,交易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卖家毁约的处理方法有两种:   
    1、提起诉讼,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买卖,并要求仲裁或诉讼费用由对方支付。这是最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前提是你真的很想要这个房子。   
    2、卖方将你已支付的所有房款退还给你,并且赔偿双倍定金做为违约金(如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照违约金赔偿,二选一)。但你不能再继续要求卖方将房子卖给你,合同解除。如果想要钱的话,就选这种。   PS:要是签了购房合同,你自己不想买了,定金是不退的。
  • 二手房交易违约金条款2017年规定违约是对买卖双方都具有效力的。若卖方违约,且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2万的话,这个2万的数额应卖方补偿给买方。同时退还买房所交的费用以及办理贷款等造成的利息等。对于已签订合同的,一般视为交易成功,需支付中介相关的费用,但由于未完成过户,可以协调减少中介费用。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的主要作用,这一点历来是学界争议的焦点。对此,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1、担保说一种观点认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认为它"是当前社会主义组织间合同担保的主要形式,社会主义组织间的经济合同,如果没有违约金的规定,就是不完整的"。因而是一种担保方式(担保说)。
    2、责任说第二种观点认为,违约金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违约金与传统民法中担保方式存在着性质上的差别,所以"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式,立法和法学理论也不应该要求违约金发挥债的担保作用"(责任说)。
    3、折衷说第三种观点认为,违约金既是担保方式,又是违约责任方式(折衷说)。

  • 1.公积金必须是他本人或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二手房属于抵押贷款性质,房照过户后方可办理抵押手续,所以一般先过户;
    2.贷款一般直接由银行打到卖方名下的,我们这边是这样规定的。
    3.中介在这里一般只起到一个协助办理的办务,一般是不会真的付钱的;4先去公积和银行弄清楚,一些必要的前期工作是要作的,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房龄是有限制的,一般不许超过10年,首付不许低于50%,也有30%做的,这个得看当地的规定了!如果是老房子,一般没有办的可能,就不要相信中介的话了,中介一般说什么都能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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