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经常性停水 物业不管,找什么单位投诉,

消费者维权
2019-07-28 06:46: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您好,就房产物业一事答复如下:
    1、只要是转让合法的房产,且是经过省建设厅同意的,即应享受省建设厅的统一物业管理(或由业主公选的物业公司),而不论是否属于本单位职工。作为单位职工的房产户,只是可以享受其单位的一些政策性补贴而已。
    2、在房产转让时,作为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部分,也应一并转移并过户。在出现维修事宜后,首先是用其解决经费的。
    3、建议直接找省建设厅物业管理部门协调或向所属房地局投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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