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在工地干活说好一天两百,属于高空作业吧现在不想干了,老板不按两百一天说我们无故旷工,该如何处理?昨天给领班说了不干了,今天没有上班,老板克扣工资

2019-07-28 12:4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该条例已经于二○○八年一月十五日国国务院令第 516 号废止。
  • 高空作业发生安全事故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六十九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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