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怎么区分,什么情况下使用行政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使用行政强制措施。

2019-07-28 20:5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是: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 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

    (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 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1、当事故发生后,会有认定书,但是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可以拿回认定书。
    2、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3、起诉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交警也不会将车交给你,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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