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如何判断,什么情况应用行政强制执行,什么情况应用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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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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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包括: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主要是指: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强制戒毒、强制收购、强制教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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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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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