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丈夫在妻子无知情的情况下拿妻子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去办理贷款,应该怎么办?妻子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19-07-29 21:39: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要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这是两样非常重要的东西,也是自己身份的证明。这也是为了防止那些办假结婚证的人有机可乘。
    其次,要提供婚姻情况的说明。这样的说明一般是由相关单位出具。
    还要提供结婚双方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以及没有间接血缘关系这样的证明,如果你的对象有过婚史,那么就需要带着离婚证,或者是有效的判决证明来进行登记。
    最后,可以带上照片。
  • 你好下面有几种贷款的规定
    1、三联保贷款三个经营的经济实体以自己的工商证为联接,相互担保,向银行贷款;贷款手续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工商证、税务证、资金流水、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还款人为各营业负责人;
    2、抵押贷款以不动产作抵押贷款,即以房产(地产)抵押、以经营的企业(工商执照)为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
    3、一手房按揭贷款买的是刚开发的新房子,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一般由开发商集体办理一手房按揭,比较简单。
    4、二手房按揭贷款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贷款手续需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
  • 户口本复印件不能申请领取结婚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民函[2004]76号)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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