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网上买了一样东西(急需、外面商店里买不到),当天显示手机中午13点多已送到结果本人等了3个多小时仍然没有收到。再次核对手机快递消息显示送到。打了快递员电话:前10分钟送到。本人立刻去拿快递前前后后看了3次发现没有。这是本人等了快递已经4小时。这期间我询问物流公司他们表示已经送到,联系快递员问问。过了一会儿快递员打我电话说已经送快递过来了让我出去拿。走到一半又打我电话说要下雨了他要走了。我让他在等一下。结果我到目的地之后他说根本没有不知道我的快递把责任推卸给其他人。然后我就走了。走到一半他就在那边进行恶劣的言语人身攻击。本人实在忍不住回击骂了3句走了。投诉了他。可是他多次打电话过来进行言语攻击、有恐吓意思。并且投诉本人的公司扬言第二天早上就来行动。那么我想问本人是下班期间与人争执,如果他闹到公司本人应该怎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19-07-30 11:2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人身攻击”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定义,理论上也好像找不到一个界限。但从众多事实依据来看,人身攻击应该是以舆论为导向,无法律效力,却多半带有明显的个人主观意愿,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文字或言论;此文字、言论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且内容词性为贬义、攻击性强;这样我们应该可以给它下个定义:人身攻击即某人或某些人因主观意愿针对他人及身体以无差别文字、言论攻击。
    其实这个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应该叫侵犯人身权。每个人都有人身权,包括身份权和人格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而身份权包括了荣誉权、着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
    所谓人身攻击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法律上称之为侵犯名誉权,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赔礼道歉。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可以通过快递送达申请和材料。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和材料,经仲裁委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备的出具回执;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根据我国法律的限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能够与经营者商量和解,也能够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能够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能够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组织仲裁,甚至能够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因此,建议您能够根据法律的限定,选择适合您的维权方式,维护您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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