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现在怀孕5个多月,发现老公在外面借了高利贷,但是我不知情,他自己说请了朋友做担保人,都是用于赌博,我想问能离婚吗,这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他借的钱我用一起还吗?据说还用我们婚前共同买的房子作为担保,我真的快崩溃了

离婚
2019-07-30 19:3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所以物权法和担保法最明显的区别是物权法所允许抵押的财产包括所有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而担保法所允许抵押的财产是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这个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夫妻间贷款的一方是否将贷的高利贷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那这个高利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则可以认定为贷款一方的个人债务。
    并非婚内借的高利贷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要根据高利贷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及经营。
  • 《担保法》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担保在承担担保责任时,具体可以与高利贷一方协商,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第一,超过法定保护标准的利息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了规定: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