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手机号码被人写在公共场合总有人打电话骚扰,我该怎么办

2019-08-01 05:0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被人辱骂骚扰,对方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由此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一方还可以依法获得相关的损害赔偿: 1,建议及时报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家庭安宁的休息权也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生存权和人身权,该项权利受到侵害,公民享有排除该项妨碍以保全自己的休息权的权利。
    打电话骚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即是对公民休息权的侵害,对于此种行为公民一方面可以自己采取一定的方式排除,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法律来保全自己的休息权。 公民自力救助的方式可以是劝诫、告诚,也可以是对其骚扰采取置之不理的方式,让骚扰人感到无趣而自动终止该行为。
    如果其骚扰是有针对性的、反复地、不间断的,并伴有侮辱、诽谤等内容,可以请求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对骚扰人进行治安处罚;如果骚扰人明确,也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依此赔偿须骚扰行为构成对公民名誉、荣誉权的损害;如果骚扰人盗用他人名义对公民进行欺骗和愚弄,并使公民的合法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骚扰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骚扰人的行为是通过盗用长途电话账号、码号偷打电话或偷接他人电话线路并机使用,盗用移动电话码号所为,其行为除按〈关于盗用电话码号赔偿损失计算标准的暂行规定〉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并应处以刑罚。
  • 首先,对于酒驾,得看酒精检测结果。
      饮酒驾驶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其次,对于殴打他人行为,主要得看伤情。
      未达到轻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 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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