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一套房子,付的全款,但是房产证没有下来,只有认购合同,已经付过物业费,也快装修好了,可是最近和我们一起买房子的邻居,有人找过来拿着和邻居一样的相关证明,也证明了邻居的房子也是他的,而且时间比较早,好像被一房二卖了。我们是一起买的房,为了防止我们也有这种情况,现在应该怎么办

2019-08-02 07:29: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效力待定:
    1、部分还迁房产权不完整,如提前购买不符合法律规定;
    2、房主人已去世,其他法定继承人如不承认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如追认则具有法律效力;
    3、可通过与其他继承人补充协议方式确认房屋获得具有合法性,由于原房主人已死亡,协议需公证后才能过户;
    4、手续由你负责并非手续费由你负责,请注意合同中关于税费承担的详细约定。
  • 装修合同不支付装修款或者拖欠尾款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起诉对方,如果没有遇到仲裁可以直接起诉,有仲裁条款可先进行仲裁,涉及数额较大,最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协助。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对方不同意协商的话,那你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 离婚无非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了,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完全遵循双方自愿原则,必须双方都同意了才能把手续办下来;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说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离婚了,那就由一方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决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这时应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会议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作出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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