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务员请病假4年,怀孕保胎产假两年,六年单位一分钱没发工资,是违法的吗,可以讨要工资吗

妇幼权益
2019-08-02 09:4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根据相关法律,公务员病假规定如下: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
    2、
    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九)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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