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有一套公租房,户主是他本人。现本人已去世,其合法妻子也已去世。此房屋内的户口有四人:我爷爷和奶奶(已过世),还有就是我小叔和婶婶。我想问一下,小叔和婶婶有权变更为户主吗?如果可以,需要其他子女同意签字吗?

2019-08-02 17:2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夫妻双方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 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主要项目须知
    一、居民有正当理由需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中姓名、出生日期、籍贯、民族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给予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二、凡到派出所提出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主要项目的,须填写《户口项目变更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其中属证件材料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原件后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申请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书面报告、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变更更正出生日期的,还需提供申请人出生证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据。
    如申请人16周岁以上且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对被批准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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