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4月20日在工地做工,因石块砸到眼睛,使眼睛受伤,当时并在医院治疗10天,老板叫出院,医生建议休息半年,随时复查,有可能手术。老板现在不管,该怎样解决后续工资,赔偿?

2019-08-02 18:20: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经鉴定为工伤的相关赔偿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你好 若伤者尚未达到视力残疾标准,不构成伤残,不能获得残疾赔偿金。 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包括如下几项,请依据实际情况计算: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就医转院治疗或来队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须有票据证实。
    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住院伙食补助费。实践中以15元/日计算。 至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做伤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如构成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般来说,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
    0.5以下,构成轻伤。 如积极赔付被害人,获得被害人谅解,很可能从宽处理,如积极争取甚至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如对我们的回复满意,请采纳。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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