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你帮下忙,我是南阳人嫁个外省,四川的,我女儿出生就跟女人跑了,一直对孩子没有做到父亲的责任,一点人生道德都没有,我独自一人养大我女儿,到了今年5?月份,他爸一直打电话求我回去,我也心想,儿子5岁了也该上学了,就打电话找他来带我回去办结婚证把孩子户口上好,谁想回去两天,好像外面哪个女人急着要他走,他两天后偷偷跑了,那天我起床没看到人才知道,过后一直没寄钱给我养孩子,父母更是无赖,一分钱不给,不管孩子...这样过了两个月,我一直逼他家人让他回去,他才被迫回去,一点悔意都没有,我骂了他两个月没给生活费,孩子生病都没钱看,动手还打了我耳朵耳骨充血,耳膜破了,全身是伤,他父亲,爷爷奶奶站在那看他打我,没有拉开他,人一米8高200斤重,后来我报警。他们说家庭纠纷没有管我,我第二天去政府部门闹。结果他们请村长来给我们调理。后来他们还让我去请律师。结果他求我说带我回来广东看。当时我已怀了身孕,被打的当天有一点出血。当时我伤心也没在意。结果隔了。有一个星期。他带我回了广东,当天到他就骗我说你先去你妈那里睡,我第二天再来带你。我不同意他就跑了,下车就跑了。我没办法带着两个孩子和行李从贵屿打车回到南阳的娘家。

2019-08-02 19:2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遭遇家暴时,根据新《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暴力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家庭暴力已不再是家务事,阻止和惩治家庭暴力已成为有关单位和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
  • 遗产继承不是以户口为标准。法律没有这个规定。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程序继承。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非婚生子、养子和继子的权利和义务与婚生子的一样。
    根据继承法规定, 自然人死亡,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配偶、父母、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当发生继承情形时, 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当然享有法定继承权的。
    如果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形发生, 可能会有无继承权的情况:
    如: 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遗赠他人、或指定若干继承人中一人或几人继承。
    这可能导致 某一子女没有继承权。
  •  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本着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平均分害的原则分割。
      在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常有的纠纷问题就是一方转移财产,或者隐瞒财产,所以,离婚诉讼时应申请法院对被告方进行财产保全。
      如果在离婚诉讼前或者财产保全前所转移的财产,诉讼方应当进行举证,如果提供不了合证明,法院只会按已保全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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