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8年了,但一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给我买了社保,工资每月4千元,工资低,我又不想干了,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19-08-03 19:45: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那么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入职后的一年内。劳动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时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内的劳动争议。所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应该为入职后一年内与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内的重合部分。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标准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福利保障标准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又规定企业职工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
  • 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以上都需要复印件).参保人员照片.到社保登记窗口办理新开户登记.
    新开户后发给社保登记证.和
    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缴费.
    由企业填写手册,由社保复核.
    医疗卡三个月后发放,发给参保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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