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医药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职时购买的团队意外保险理赔下款后的费用属乙方(甲方户名的一张银行卡交予乙方,甲方不得取消或注销该银行卡,否则乙方可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另外补贴生活费和慰问金人民币五千元整给予甲方,以后甲方的任何事情与乙方公司没有关系,本协议自双方签名后即时生效

保险赔偿
2019-08-03 23:39: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 社保没有理赔和保额的说法。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保费,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 一旦发生旅游意外事故,旅行社负有为旅游者办理理赔事宜的义务,承保保险公司负有向旅游意外保险受益人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索赔的期限一般为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之内。具体赔付程序如下:
    (一)取得有效凭证
    1.费用凭证的取得
    当旅游者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保险公司按旅行社方所提供的索赔凭证,决定赔款外汇或人民币,因此,陪同或客人在用外汇支付车费、医药费、急需用品费等费用时,要索取外汇发票。
    2.有效凭证取得
    旅行社除取得事故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凭证外,还必须及时取得事故发生地公安、医疗、承保保险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等单位的有效凭证,并由组团社同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二)事故通知
    事故发生后,全陪应协助地陪在24小时内通知当地分(支)社和当地保险公司,并在三天内向组团社递交书面报告。若延迟通知,使承保保险公司增加的额外察勘和检验等费用,将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还,所扣部分则由组团社承担,但因不可抗拒因素所导致的延误除外。
    (三)事故核查
    承保保险公司在接到旅行社报案后,进行调查核实,在核实期间,旅行社应做好协助工作,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报告或出事地点当地政府的证明、县级以上(含 县级)公立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法医的“死亡鉴定书”,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院出具的“残废证明书”及当地医院抢救治疗费用单据等。
    (四)保险金的申请与赔付
    1.保险金的申请
    (1)被保险人身故时,由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赔付申请书,在旅行社的帮助下,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承保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保险金:
    1)投保单位证明;
    2)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保险费收据;
    4)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5)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身故处理或遗体遣返费用的原始凭证。
    (2)被保险人残废,则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在被保险人被确定残疾及程度后,填写保险金赔付申请书,并在旅行社的帮助下,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承保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保险金:
    1)投保单位证明;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保险费收据;
    4)为残疾人员提供医疗的医疗部门或由承保保险公司指定、认可的医疗部门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5)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若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救治时,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在被保险人救治结束后,填写保险金赔付申请书,在旅行社帮助下,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承保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保险金:
    1)投保单位证明;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保险费单据;
    4)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单位或由承保保险公司指定、认可的医疗单位出具的附有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书、病历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5)事故发生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护送交通费的原始凭证;
    7)若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
  • 因第三人的行为对被保险人造成伤害的,保险人(公司)赔付后,不影响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赔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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