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办过酒席没领结婚证!曾经在一起生活了两年!性格各方面都不合!要怎么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关系是否要退还礼金!但那些钱都买家电了!可以通过司法解决吗?

2018-08-20 09:0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法院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原则如下: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所以最好起诉解决,这样少去不少麻烦,法院肯定会判解除同居关系。
  •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
    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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