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上写明没有共同债务。但离婚之前,前夫在银行用房子做抵押贷款20万,我是担保人,前夫的爸妈也是担保人。离婚之后,法院起诉我和前夫,如果前夫把贷款还了,或者前夫还不上,银行把房子拿去拍卖了顶账,我还有义务还前夫贷款的一半吗?是不是我还要给前夫10万!

抵押担保
2019-08-04 15:4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银行钱不还,银行经过多次催缴后不归还的,会起诉到法院,等到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的财产。如你有能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会对你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当然,你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是没有办法强制执行,那就会你纳入失信人名单,禁止你高消费,等到你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后,银行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积极主动还款是解决的好办法。
  •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你消除记录,你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征信被列出黑名单,可能会限制你出行,不让你坐飞机和出国,以后有可能连火车票都买不到。
       如果借款时你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信息,贷款机构可能会告你骗贷,如果骗贷属实,你有可能会因为诈骗罪获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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