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外公90几岁了,只有我妈妈一个女儿,我的妈妈也有六十岁了,身体也不好,我的妈妈是跟着我的,我自己也有两个小孩,还要抚养侄女,侄女是我哥哥的孩子,哥哥不在了,我们家这种情况可以把外公送养老院吗?

2019-08-05 09:50: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满2周岁的孩子属于婴儿,从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出发,以随哺乳的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此,如果你愿意抚养孩子的话,你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但若你有下列情形的话,孩子可以由其父亲直接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你共同生活的;
    2、你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
    3、其他原因:如染有吸毒、赌博等恶习;
    4、你与孩子父亲协商后,你同意孩子由孩子父亲直接抚养的。
  • 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 按照国家新《收养法》,合法的收养必须要在民政部门登记,一般收养过程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政策咨询、填表登记、递交材料、审查核实、报请报批、颁发收养登记证,这样的话收养关系就成立了。
  • 一。送养人需提供的手续有: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二。哪些人可将子女送养,怎样才算合法收养孩子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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