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给在杭州做服装生意的朋友周转了五万多的资金,年初是借的两万,四月份的时候拿了三万多说是周转一下就好的, 本来约定好的日子还我,现在过了时间不还,电话也不接,有两万有借条,三万多没借条只有微信的聊天记录跟转账记录,如果起诉的话需要多长时间,由于我是在广州没办法一直两边跑,委托办理的话需要多少费用?

2019-08-05 20:36: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到期后尽快找借款人协商还钱,如其
    不还或拖延,应在2年内(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的第二日计算)到法院起诉,超过诉讼期限起诉,如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则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只有他在超过诉讼期限即上述的2年后主动还你钱,你才可能收回借款,否则你无法再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笔钱。)。
    如果债权、债务清楚,没有其他纠纷,被告人明确且可以送达法律文书,最好是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时间比诉讼要短的多,还可强制执行。
  • 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 有明确的被告。
    所 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
    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 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以下3种方法:一是在国内居住的当事人聘请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的,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制作授权委托书,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即可。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诉讼代理权限。
    二是当事人是侨居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是:从侨居国寄交或者托交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
    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三是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聘请我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方式是:由委托人制作委托书,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且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手续以后,寄交受诉人民法院,这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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