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512月11日与用人单位签了三年合同,2015年11月11日收到用人单位发放的不续签合同通知书。请问我可以得到赔偿不?年终奖能拿到不?(每月奖金扣百分之20过年那几天发给我们)还有单位没按规定实施带薪年假和法定假日能不能追回补偿?我已经与单位沟通他们愿意赔偿,我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需要请律师不?不好意思问题有点多哈,实在是感谢了

仲裁
2019-08-06 19:17: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仲裁免费的 劳动纠纷发生之日一年内,本人拿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三、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四、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 仲裁申请书,各仲裁委员会都有一定的格式模板,你可以去仲裁委员会按照其格式填写。你主要还是涉及到请求事项,如果你是因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的,那就没有必要申请仲裁了。
    反之,用人单位违反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然后乘以二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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