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条日期为2015年2月,欠条上说明了15年年前还款,可是一直拖拖拉拉,到现在超过了两年,我还能起诉么

2019-08-06 20:1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约定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内须起诉或者留下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的证据,否则视为超出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
      当务之急是应找到对方,如果无法讨回欠款,为保证起诉追讨欠款的权利,应要求重新订立借条。
    在找到欠款人追债时,最好将向对方讨债的经过进行录音,作为向对方主张过权利的证据。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在离婚时,对方拿出许多欠条来,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要共同偿还所欠的债务。
    如果不适用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以不予以承认。
    协商不成的,可以找个和夫妻都说得上话的中间人予以调解。
    如果欠款数目较大,可以去法院诉讼,予以判决解决。
  •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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