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奶奶共育5个子女,老大伯父在上海成家立业,有三个姑妈都已出嫁,爷爷奶奶就跟我们在农村生活。父母结婚前三间平房是国家给爷爷盖的(因爷爷是离休干部),父母结婚两年后翻建了楼房,在96年房子重新测量后也做了房产证,房产证上的名是我父亲的,98年父亲因意外身故,然而到今年爷爷受伯父跟姑妈的挑拨要把房产证上的名变更到爷爷名下,爷爷现已是101岁的高龄了,我母亲跟爷爷奶奶也一直都住在这老房子里相安无事,房子也未面临拆迁问题。请问我们的这种情况房产证上的名字还可以变更吗?

2019-08-06 21:57: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产证;
    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 1. 买卖房屋产权变更的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屋交易费+房屋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只有一套房产的卖主出售的房屋产权达到五年以上出售,卖主可以免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三项税收。
    2. 赠与房屋的产权变更费用有:个人所得税+契税+公证费+房屋交易费+房屋评估费+登记费。遗赠的房产产权变更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普通赠与的房产产权变更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人变更是因为房屋需要过户到受益方名下,证明房屋产权已经属于受益方。一般是房屋买卖或是赠与,才会有产权人变更的情况。产权变更需要过户,所以相关的税费需要缴纳。
  • 自从《新婚姻法》颁布以后,这种房产纠葛就一直让很多夫妻纠结,其实,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 变更姓名所需材料如下: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⑤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③公证机关公证书;
    ④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⑤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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