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朋友以不存在的项目向我借款,逾期不还,构成合同诈骗吗?

2019-08-07 11:0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如果存在诈骗,公司和你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诉前财产保全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当事人来不及起诉,而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其他原因,不采取保全措施,权利人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必须是情况紧急.
    (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驳回申请。 ( 四 ) 起诉前申请,限于给付之诉. 需要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
  • 合同诈骗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
    二、重操旧业者多屡骗不爽。
    三、运用见证手法骗取信任。
    四、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分子身份证、单位证明等证件均为伪造,并非常善于伪装,虚张声势甚至假借他人资产以显示其实力,投其所好甚至对受害单位方主管人员进行行贿,以骗取其信任。
    五、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分子或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此类票据,足以乱真,或以非法手段获取,不易被察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