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工资没有及时给过,近段时间和老板娘吵架,要工资老板说年底给,我没有签劳动合同法,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07 13:45: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 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工资总额及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于当月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申报。

  • 1.有些证据要自己举,有些证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主张得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3.时效问题得考虑。
    4.不同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解决。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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