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伤残鉴定十级,还在厂里继续工作。厂里只付我14000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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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伤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
1. 根据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工伤认定证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因其他原因伤残或因病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因批准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
一、
二、
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6.鉴定结论出来后,根据鉴定结论向有关单位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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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待遇申报表》;
3、《劳动能力鉴定书》;
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单位填写《工伤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递交医疗保险管理处审核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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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同样都是10级工伤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办法》《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及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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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