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合同是五月份到期,我从三月底开始的病假,今天劳务公司电话通知我被公司退回劳务公司了,劳务公司现在要和我解除合同,可我的劳务合同已经过期了,请问我该怎样索取赔偿?

2019-08-08 09:2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企业单方非法调整岗位降职降薪,员工如何解除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以上两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岗位降职降薪的,员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只要你还没签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的话,就可以去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这个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单位提出还是个人提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形式不同赔偿标准不同,劳动者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和劳动法规定来进行判断赔偿金额,过错性解除是没有赔偿金的,非过错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且还有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以下为详细解说,可供参考。

    (一)、协商解除

    (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过错性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一定要收集好足够证据

  • 1、若是劳动合同,单位依法提前三十天通知,并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可解除合同,单位无故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若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若是劳务合同,解除时需要支付你的全部工资即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若不支付,可以诉至法院维权。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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