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江苏省泰州市许庄三星装潢电镀厂的一名员工。本厂面临拆迁,工厂未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我们交保险。自从2000年就进入本厂。在这个高污染高腐蚀的环境下工作,从而留下职业病。而且工厂不再继续生产,对于拆迁这个问题,我们员工应得到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09 12:0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要拆迁,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拆迁补偿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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