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我们镇上卖了一块土地建房,现在房屋以建好六年了但是现在发生了土地纠纷,卖地的和他相邻地界的那个发生了地界纠纷,说卖地的站了他的地,还把我也告上了发庭要求我把房子拆了,我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19-08-09 13:04: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相邻关系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之间依法应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一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
    如果从相邻关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关系看,相邻权也可称为相邻关系。” 由此可知,使用人同样享有相邻权,同样可以以相邻关系起诉.
  • 一,邻居之间的纠纷,最好找村上领导去做对方工作,确实不行则可以搜集证据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
    二,“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相邻关系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 你好,很荣幸为您介绍建房合同纠纷的相关知识,如下:
    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目前处理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合作建房(开发)合同的几种形式及效力认定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土地使用权、资金作为共同投资,共用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要求合同一方当事人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如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一方当事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认定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性质与合作方式不同,合同性质及效力也不一样:  
    1、 利用宅基地与他人合作建房的,虽然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取得了建房所需的"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居民(个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但因宅基地属集体土地,仅供集体所有制的成员使用,合作建房合同应认定无效。  
    2、 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了批准手续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3、 合作双方所签合作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不参与经营活动,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双方所签合作合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 合作双方所签合作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或者只使用房屋的,应认定双方所签合同为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三、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处理  
    1、 当事人请求分配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的房地产专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 利用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房屋归宅基地"两证一书"的申办人所有;同时,由宅基地"两证一书"申办人将投资款及利息返还出资人。  
    3、 超出规划建筑面积的房产,补办批准手续后合作双方对该部分房产的分配协商不成的,一方当事人请求按合作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分割的,应予支持;对该部分房产增加的投资额的承担比例,协商不成的,应按约定的投资比例或利润分配比例承担。  
    4、 当事人违反规划开发建设的房屋,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并责令拆除的,合同当事人对损失的承担比例协商不成的,应按双方过错大小、投资比例或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5、 合作建房合同约定仅以投资数额确定利润分配比例,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出资,请求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的,不予支持,双方利润按实际投资比例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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