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本人在今年3月2x盟了他们的品牌,签了合同加盟费是70000元,并交了3800元定金,合同条款要求余款在3月8号之前付清,但我的余款是3月13号付了34200元,在4月份他们公司又打我电话说公司搞活动,4月底前余款付清可以优惠8000元,这样的情况下,我又付了24000元,共计付了62000元,他们二次派人来给我选址了,结果没有看好的位置,现在我不想做了,我愿意承担他们选址的来回费用,要求退款,他们拒绝了,我想咨询一下可以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8-09 14:4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部分费用到合同期满后,在加盟方没有违约行为,没有不清楚款项的情况时,特许方应无息退还给加盟方。
      品牌管理费
      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的费用:
      特许总部与加盟者之间是有部分费用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最常见的则是用于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1、全国性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在全国或者某个区域全面发布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由总部规划,整体促销,产生的费用由各店分摊。如果广告宣传促销针对的是特许方的产品,则加盟方不须分摊费用。
      
    2、区域性广告宣传
      如果是区域性的广告宣传,在区域内发展特许经营时,可将此部分费用作为约定的内容写入合约并按时收取,做到区域宣传费用由所在区域分摊。很多特许总部是给加盟方区域授权的权利的,即加盟方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发展其他加盟者,而在这个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就只是在区域内各加盟者之间分摊。
      
    3、盟方独立促销
      如果针对一家加盟店的促销,则其费用须由该加盟方负担。但是,在特许者独立促销之前,可向总部表明宣传意向,看是否能获得宣传支持,如遇特许总部也有意做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就更好。
      首批进货费
      如果是做实物产品的话,首批进货的费用也需要考虑。一般会随着加盟连锁体系的合作方式和经营情况来确定首批的进货费用。
  • 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 你好,在加盟合同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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