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人,2006年在开封西郊购买了一处农村的宅基地,在我们的购买的合同上,已经明确写明了我宅基地的尺寸。在我准备盖房时已经和邻居协调好我们的滴水怎么于留。因为他家已经有房子了,所以我们就以他家的老房子为基础,协商好怎么盖我家的房子。是口头协商,有中间人为证。2006底我们打下了房子的地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办下盖房许可证。就把房子闲置,没有在往上在盖。在期间邻居家盖房子,他们在我们原来指定的他家老房子的基础上往外盖了70厘米。因为当初我们打地基时,人家给我们方便了。他们把于留的滴水占了,找我们协商。大不了不流水了,占了就占了,我们两家达成协议两家都不在于留滴水。我们也没有和邻居计较那么多。现在仍有他家老房子为证。因为他家的老房子没有翻修。今年我家要在原来的地基基础上建造房子。他家百般阻挠。说原来同意这样盖,现在反悔了。地边不是原来的老房子,要以现在新盖的房子为地边。我们必须把原来的基础撤掉。往后退一米。我原来的老房主找他们协调他们态度坚决。我们的地边到底在那里。我们的老房主告诉我们他家的老房子还是当初他们让给他的3米。买房时他告诉我就以邻居家的老房子为边吧。有我们的老房主录音为证.他家人就是找事。谁的面子都不时。现在我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事。我可以起诉他们吗/我这个情况有胜诉吗。谢谢

2019-08-09 15:3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房屋拆迁应当包括宅基地和房屋拆迁两个部分。宅基地因为被计算在总的征地面积中,因此对于具体的拆迁户来就,也应当获得补偿。但如果进行了宅基地的重新划拨,只补偿差额部分宅基地面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 农村宅基地作为我国的一种较为特殊的土地政策对于农村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 购买农村房屋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员会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加盖公章后涂改就成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不是证明你对所购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所必需的。  宅基地使用证书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只有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证书的涂改才是有效的。他人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是违法的,而且,有可能构成犯罪。  当然,最好能让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给你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书;如果不能,不必强求。因为从登记制度的设定目的来看,登记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该权利的存在。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宣示,而非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要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如果你打算在购买农村房屋以后进行翻建,你只能在原建筑宅基地占地面积范围内翻建,不能扩建到附近耕地面积范围。如果扩建需要占用耕地、田地面积,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未经审批就增加建筑占地面积,则增加的部分就是非法建筑。
  • 宅基地买卖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xx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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