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上班受了工伤,我不想在这公司上班了,但伤残鉴定还没做,我离职了公司还会赔钱吗

2018-08-20 16:4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工受伤,经鉴定为工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
    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 上班时间工伤认定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领取了应当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本次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只要原单位同意,工伤职工可以与原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回到原单位工作。
    但工伤职工不再享有公司方面的任何优待,与普通职工享受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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