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我应该留什么证据证明我是这个公司的员工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10 19:2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劳动合同法,新员工入职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非法用工,新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原单位合同未终止的情况下,新单位聘人,则原单位可以提起诉讼状告新单位。特别是聘用高级经理人或者技术骨干涉及商业秘密上,此点尤为突出,国内因此诉讼案件很多。
    2、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需要原件,用于现单位用工备案,便于劳动执法监察和检查之用,这也是企业人力资源自我保护的必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
      
    4、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
      、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处理。
  • 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由于双方没有签定劳搜索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又极力否认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应的举证便较难实现。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求助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进行工伤鉴定,取得该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证据,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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