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公司欠我今年4月份的货款到现在一直没有付款,中途我们一直联系该公司人员要求其付款,从仓库管理人员,到财务审核,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直到最近两个月,打公司电话,一直关机,去公司找他们领导,他们一直以联系不上为由,拖欠我们货款。想知道该以什么方式追回我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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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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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货款可以与对方协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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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