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7年38万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还在还房贷,原户主没有将户口上到这个房子上,,按08前10月前的政策我们是否符合条件呢?我能将户口上到这个房子上吗?

2019-08-14 10:0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对于2017年购买二手房贷款怎么办这个问题,需要到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并签署相关的文件,并且购房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买方(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合法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有配偶的双方都需要提供);职业证明、收入证明(近半年存折、银行对帐单、税单或物业证明);拟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用作供楼);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或公积金证明
    2、其他资料:交易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共有证》或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首期楼款付款收据及其银行转帐单凭证;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上资料请带备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申请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收入,具有还款付息的意愿和能力。??
    4、贷款审批过后,你就要与卖方去房管部门进行房屋过户、缴纳二手房税费及办理新的房产证。至于收楼时间,则由你与业主协商。
  • 二手房交易中户口注意的事项:
    1、户籍核查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有必要,应要求房主本人带上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通常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户籍科查询。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户口迁移的时限及违约责任,提高卖房人的违约成本,以此敦促卖房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一旦出现卖房人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情况,买房人起诉索赔也有依据,而不必另行寻找损失证明(这也是为什么公司在进行“合同签署合规性考核”中把关于户口迁出的条款单独拿出来进行考核的原因)。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
    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 户口和继承权是没有直接关联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权必需具备
    (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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