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来公司3个多月了,未签劳动合同,面试的时候公司称试用期是10天,现在公司想辞退我,说我还在试用期,我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呢?

仲裁
2018-08-21 09: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 1、试用期不得擅自延长。因此公司擅自延长你的试用期到半年的行为违法。
    2、合同到期后双方为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因此公司的做法不违法。事实劳动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非法用工。
    3、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追讨后三个月正式员工工资的差额,支付2011年7月20至22日的三天双倍工资,以及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比较被动的,但是,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会占主动地位,不需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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